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6月16日至7月12日,对我办党组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召开了人防办党组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在充分肯定我办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对我办巡察工作的意见,巡察组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巡察组对我办巡察工作,深入实际,扎实有力,对我办各项工作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谈问题不遮不掩,促整改严肃认真,区人防办党组完全接受巡察组对我办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迅速部署,立改立行。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3个方面的问题细化明确整改措施,确定了每项措施的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明确了巡视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把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我办把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列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抓实整改工作。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规划,分期分批解决。根据整改工作台账,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和“销号管理”。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办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办工作和谐健康发展的新动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贯彻新形势下人民防空发展方针有差距,党管人防观念不牢,推进人防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涉及重大决策的会议记录缺失,留存的记录无法反映集体讨论过程。党组未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议事内容,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历次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单位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组的领导和监督作用,切实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组成员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2)制定了《兖州区人防办议事规则》,细化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健全领导沟通协商机制,完善会前沟通酝酿、研究论证等程序安排,实行重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班子成员意见分歧较大事项暂缓表决制、重大决策事项表决制等制度,完善了党组集体领导、集体决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的民主决策运行机制。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2、落实上级政策有偏差。对上级文件精神只是简单学习,没有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1)按照省市人防办要求,制定宣传计划,结合5.12,9.18等重要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9.18按照要求进行了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严格按照人防宣传“六进”要求,在9所初中学校开展人防知识教育,不断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市民防空防灾意识,居安思危。
(2)严格执行国家“放、管、服”的各项政策,所有审批事项全部按照要求进驻大厅,选派2名精干、业务熟练的同志长期进驻大厅,具体负责各项业务。在政府网站公开服务事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印制行政审批的手册和服务指南,做到所有服务事项公开,对来访人员做到一次性告知,努力做到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做到人员到位、事项到位,发挥好、利用好审批大厅的工作岗位,提升窗口办事效率和质量。
(3)在工作上主动向省市人防办学习,在服务民生方面下功夫,研究部署各项人防工作,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严格执行上级各项政策。
3、党组成员担当意识不强。领导班子缺乏凝聚力,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重点工作推动力度有欠缺,工作上存在回避矛盾的现象。
(1)明确领导分工,加强压力传导,分层细化责任内容,实行谁分管谁负责,按照逐级汇报、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流程开展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汇报,自上而下逐级督导,“双向车道”同时进行,重要问题采取节点制,限期完成。
(2)针对临时工问题,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解释,直面问题,不回避,并咨询法律顾问,寻求妥善稳妥的解决办法,依法依规完成清退工作。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帮带力度不够,对党建工作重视和研究不够,抓党建工作用心不专,管理松懈。党建主体意识不强,存在轻党建、轻监管的现象。党组书记未按要求每年向全体党员报告基层党建工作。
(1)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落实党建责任制,确立了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针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要求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各负其责,强化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机制。
(2)强化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为所在支部讲党课1次,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参加所在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并按要求向全体党员报告基层党建工作。
(3)认真落实党组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要求每年年底由党组书记认真梳理党建工作,形成专题报告,并向全体党员做汇报,同时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
2、党组织建设不健全。2014年,党总支及所属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善。支委配备不符合要求,党总支支委仅有3人,机关支部、老干部支部仅设置支部书记1人,支委成员空缺。党小组形同虚设,多数党员不清楚自身所属党小组,不知晓党小组组长是谁。
(1)6月底,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严格按照换届流程,由各基层党支部向区直机关工委报送换届申请,批复后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邀请巡察组人员列席参会,严格按照程序完成换届工作。
(2)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小组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重新划分党小组,确定各党小组人员组成,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议,加强学习,开展组织生活。
(3)做好各类党建资料的保存、存档工作。党的各类活动开展情况及各类影像资料,分类整理,由支部委派专人负责归档备查。
3、“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组织党员大会、支委会议、党小组会议、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不规范,党小组活动记录缺失。党务公开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充分,部分材料缺失,档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1)加强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举行1次党课、每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年底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基层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
(2)完善会议记录,做到会前有计划,会中有内容,会后有思考,并安排支部委员会成员做好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机关支部和老干部支部加强管理,规范各类组织活动开展,利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敢于红脸,敢于揭短,保证会议的质量。
4、思想政治教育弱化。学习氛围不浓厚,对上级一些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不到位。学习多数是照本宣科,浮于表面,缺乏系统性、针对性。领导班子对党员思想动态了解不及时,支委会未按规定组织全体党员谈心谈话,个别党员党性意识不强,党性观念和党员先锋意识淡化。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省市区各类重要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党员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总结机关思政工作的经验和特色,梳理存在问题,逐项明确落实措施,提升思政工作的亲和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组统一领导、支部牵头、相关科室分工协作的日常管理体制,建立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3)合理运用现有资源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通过党员关注灯塔党建在线、济宁组工等微信公众号,推进网络思政阵地建设。
(4)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员工之间、支委会成员之间、支委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动态,增强党员群众的党性意识、先锋意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学习的常规性、系统性、实践性。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1、“一岗双责”落实不力。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不深、不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少,形式单一,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不够、廉政监督管理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和不正之风缺乏警惕。
(1)强化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制度,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半年为所在支部讲党课1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1次。
(2)组织党组成员观看了《镜鉴》《警钟》警示教育片,强化了领导干部和党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增强了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
(3)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组织开展了各科室廉政风险点的重新梳理和排查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截止目前,在选人用人、经费管理、工程审批、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强化了风险防控,采取会签制度,凡经费支出一律执行先申请、后批复、再会签的流程。
2、制度执行不到位。执行会计制度不严格,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按规定进行清理,资产管理存在账实不符现象。会计、出纳只有一人担任,不符合钱账分管的原则;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作作风松弛,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1)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参加省人防办组织的财务集中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做到帐目清晰,结构合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充实出纳人员,做到钱帐分离,消除财务风险隐患。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半天以内的由科长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由分管主任审批,1天以上的由主任审批,请假结束向分管领导进行销假;申请休假的提前报批,加强考勤考核等工作的日常管理。
3、行政执法不严格。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薄弱,部分业务科室执法人员短缺,结构不合理,执法车辆及必要设备欠缺,难以满足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室之间工作缺乏衔接,信息缺少共享。人防监察职责履行不到位,执法缺乏力度,对于部分未批先建项目不能及时发现、查处,有的发现后没有履行行政处罚措施。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不严格,部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应交未交。
(1)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业务学习,特别是对人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每周至少执行1次执法任务,充分保障执法活动的车辆安排及装备配备,严格履行行政处罚措施。
(2)依据执法情况与相应科室之间及时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把工作下沉到一线,做好基层调研,及时发现问题,了解具体情况,对违规事件及时处理,加强人防工程项目监管,及时跟进,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互协调配合。
4、国有资产出租不规范。国有资产出租未经过公开评估招租程序,违反了《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济财发〔2011〕397号)有关规定。
按照《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济财发[2011]397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国有资产的处置和租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程序进行国有资产的处置和租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具体实施办法,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自我检查,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的提醒纠正和教育监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把关,开展了各单位“三公经费”专项审查工作。
(2)严把干部作风关,加强教育,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打造作风过硬、从严从实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3)加强财经法规学习,切实强化财经纪律意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加强财经法规学习,切实强化财经纪律意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党组织建设问题
1、区人防办党总支、机关支部和老干部支部没按规定换届,支委会不健全,老干部支部没有党员活动场所。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6月份按照党支部换届流程完成了支部换届,健全基层党组织,设置党建活动室,丰富党员日常活动。
(2)重视老干部工作,合理运用老干部支部党费返还经费,以增强老党员思想意识、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党性修养为目的,弘扬正能量,时刻坚定老党员是宝贵财富的思想宗旨,关心爱护老党员,充分调动老党员的积极性、创造力,为党的建设出谋划策,不断提升党的凝聚力、核心力、创造力。
三、下一步的整改思路
区人防办党组将以党的建设为总抓手,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总结整改经验,在整改过程中提升和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流程,持续发力,善始善终地继续抓好整改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性修养。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党对机关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增强党组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化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党组在党的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事事有着落。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展,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理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紧抓作风建设不松手。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积极组织协调,巩固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快建立健全相关预防制度体系,让整改成果成为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狠抓监督执纪。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内监督,健全监督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从而进一步严明纪律,真正做到挺纪在前,着力营造和谐健康新风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3423360;邮政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人防消防指挥中心21楼;电子邮箱yzrfb@126.com。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