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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7-12-2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兖州区纪委 字号:[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任城区民营经济发展局招商办副主任刘旻爽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16日,刘旻爽为其女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6200元。刘旻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政府采购监管科科长孙鲁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5月,孙鲁峰3次接受邹西产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竞标方的宴请。孙鲁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微山县两城镇残联理事长龚西坦违规操办喜面问题。2017年7月18日,龚西坦在两城镇操办喜面,违规收受礼金1600元。龚西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汶上县郭楼镇环保站站长李利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7月28日,李利使用本单位公车办理个人事务。李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梁山县经济开发区良福小学校长王效生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至2016年,王效生擅自违规向其本人、两名副校长发放烟酒、鸡蛋、香油等福利,共计4775元,以办公经费名义列支。2017年8月18日,王效生受到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款。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心怀敬畏戒惧,严守底线,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元旦、春节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少数,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永远在路上的毅力和韧劲,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正风肃纪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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