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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兖州区纪委 字号:[ ]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人武部,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监督。各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又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九个严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严防“四风”反弹,做到“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互相走访、送礼、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其他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搞团团伙伙,违规组织参与校友会、战友会、老乡会;严禁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进行吃喝等违规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三、从严查处问责,形成强烈震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职责,把纠正“四风”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坚持逢节必查,一以贯之,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加大问责力度,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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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兖州区纪委

? ?济宁市兖州区监委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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