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4个村级巡察组于5月14日前集中进驻了新兖镇大雨住村、新驿镇秦村、漕河镇前邴村、鼓楼街道长安社区4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村级巡察工作。近日,4个被巡察单位动员会相继召开,会议由被巡察党组织所在镇(街)党(工)委负责人主持,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巡察组全体人员,被巡察党组织所在镇(街)党(工)委联络员,被巡察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全体党员、村民小组组长、各级人大代表、各级政协委员、村(社区)有关组织负责人、部分老干部代表和村民代表参加会议。 在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各区委村级巡察组组长分别强调,此次巡察将严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对标中央巡视“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要求,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关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精准扶贫工作,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 在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各被巡察党组织所在镇(街)党(工)委负责人表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村级巡察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支持区委村级巡察工作,为巡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效果;全力抓好巡察成果转化,以最坚决、最认真、最严肃的态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在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配合好巡察工作,坚决服从安排,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主动接受监督,并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全面审视工作中的不足,实事求是的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并推动村级工作迈向新台阶。 本次在每个单位集中巡察时间5-7天,巡察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区委村级巡察组发布了巡察公告,开通了专门邮箱、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至20:00),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了意见箱,并在区纪委监委网站同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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