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17日下午,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科协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孔伟、第四巡察组组长马洪恩与区科协党组书记、主席张泉宗沟通情况,传达了区委书记王宏伟在听取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动员会上,马洪恩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孔伟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科协党组书记、主席张泉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马洪恩指出,区委开展巡察工作,加强巡察监督,既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推动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通过巡察监督,对一些问题早发现、早反映、早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可以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不仅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更是一种关心和爱护。 马洪恩强调,这次巡察对象是区科协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其他区管干部。巡察的任务是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对标中央巡视“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要求,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扎实“四大问题”,关注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部门单位精准扶贫责任落实情况,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区科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对巡察组的有关工作要全力提供方便,畅通巡察组熟悉了解全面情况和联系接触干部职工的渠道,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对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如实说明;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区科协广大干部职工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 孔伟在讲话时强调,区委巡察组按照区委部署要求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监督,肩负着区委的重托。区科协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上来,提高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虚心听取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区委巡察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区科协党组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巡察干部“五不准、八严禁”等制度规定,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既要做党规党纪的监督者,又要做执行党规党纪的示范者,确保圆满完成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张泉宗表示,区科协党组一定端正态度,支持配合好这次巡察工作。一定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次巡察作为改造主观世界、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督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一切服从巡察组巡察的要求,认真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对照巡察组反映的问题,认真自查自纠,深刻剖析,举一反三,真正把巡察组对我单位各项工作的要求,转化为推动科协工作发展、改革的动力。 根据安排,巡察组在区科协党组的工作时间自2018年5月17日至5月30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7686127929(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电子邮箱:jnyzqwxcz04@163.com;寄信地址: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巡察办(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五楼502房间),邮编:272100。巡察组还在区行政办公中心科协办公室(A区607房间)门口设置了意见箱。 根据有关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科协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其他区管干部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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