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兖州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近年来全区反腐败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全区下步反腐败协调工作任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庆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闫峰主持会议。 区政府副区长、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局长张修斌,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审计局局长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还有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区司法局、住建局、卫计局、国土局、环保局、食药监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和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闫峰宣读了区委书记王宏伟同志重要批示和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和办公室成员名单。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波传达了《山东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7”纪法衔接制度》对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工作规定;张修斌、张瑞山、安如喜、孙笋等同志分别就反腐败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王庆峰指出,区委新一届反腐败协调小组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紧紧扭住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各成员单位都能够立足本职、密切协作,在反腐败协调工作上力度持续加大、涉及领域不断拓展、质量水平也明显提高,为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王庆峰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严格执行新时期反腐败协作配合工作规范和标准。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7”纪法衔接制度》等有关制度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反腐合力;明确工作职责,厘清对接流程;完善法法衔接,强化协作配合;强化内部管理,保障监察权依法高效运行;强化责任意识,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成效。 王庆峰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同心协力推动建设规范高效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部门单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优势互补、通力合作,齐心协力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兖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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