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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兖州区纪委 字号:[ ]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人武部,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近期,中考、高考招录工作陆续开始,各类“升学宴”“谢师宴”逐渐升温,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倡树积极健康的尊师重教方式,防止滋生新的“四风”问题,现重申有关纪律规定并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严禁违规操办、参加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将庆贺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向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发送宴请通知;严禁借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或赞助;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行为;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济兖纪发〔2018〕3号)要求,对本镇街、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本单位有子女参加中、高考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签订《承诺书》(见附件,单位留存备查),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积极引导其严格执行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好表率,当好楷模。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本系统教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督促其自觉拒绝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重点时段、重要场所的察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在处理违规违纪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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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承诺书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纪委

济宁市兖州区监委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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