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小孟镇林业站站长吴现海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2年,吴现海在任小孟镇计生办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2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8年4月25日,区纪委给予吴现海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管理所副所长王艳颖违规操办喜宴问题。2018年3月24日中午,王艳颖在事前未向所在单位报备的情况下,为其女儿操办生子喜宴,违规收受下属、同事所送礼金330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长梁永健在事前明知王艳颖操办喜庆事宜的情况下,未督促其履行报备手续,并违规向其赠送礼金,违反了工作纪律。2018年4月25日,区纪委给予王艳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梁永健党内警告处分。 酒仙桥街道陈家村党支部书记李伟违规操办喜宴问题。2018年4月14日下午,李伟在事前未向所在街道报备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孙子操办喜面,邀请村“两委”成员和其他村居同事参加,并收受下属和同事礼金,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5月21日,酒仙桥街道党工委给予李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修订的省、市、区委实施办法,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越红线、不踩雷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时间节点,紧盯具体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以钉钉子精神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纠正“四风”工作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纪委 济宁市兖州区监委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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